1.关于汽车节能减排补贴,购置税等政策以及对汽车市场的影响。

2.新能源补贴新政落地,消费者、车企皆大欢喜!

3.新能源补贴最后一年!春节期或出现电动汽车购车热

4.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优惠

财科技部关于节能新能源汽车工作工作_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1、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3、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4、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5、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7、在北京的购车摇号政策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享受单独摇号。

扩展资料: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

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取招标方式择优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

关于汽车节能减排补贴,购置税等政策以及对汽车市场的影响。

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省级财政补贴标准见《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

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6. 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系表

7. 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

ps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能源补贴新政落地,消费者、车企皆大欢喜!

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四章补助标准与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第十条财政补助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五章资金申报与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试点城市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二、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三、试点工作

按年度制订工作。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等。

四、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1]。

涵盖小排量传统车

根据前述人士的“报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其实不能绝对说是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因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传统型乘用车,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补贴。 “据四部委出台的补贴方案,可获得补贴的车型主要有三个类别,一类定义为节能减排车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达到国IV标准而又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都算为这一类,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第二类车型定义为插入式(Plug In)混合动力车,该类车型根据电池容量不同,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最高补贴50000元;第三类车型定义为电动车,这类车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贴!”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盖企业和个人

据了解,四部委会签通过的上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文件表示,“将在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厂家人士上周表示,补贴标准文件最快将于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也将最快从本周算起。至于业界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到底是给厂家还是消费 者 个 人 的问题,随着上述补贴标准的出台,权威说法也将浮出水面。“补贴是企业和消费者个人都有!”据已获得补贴标准文件的厂家相关负责人介绍。据相关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关部门已“吹过风”的一样,针对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与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针对部分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实际上相差并不大。除了拓宽范围被定义为“节能减排”类别的车型,也可以获得3000元的补贴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插入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基本上与去年针对于公共用途的混合动力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一致,根据电池容量的不同,该类车可获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补贴。  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某厂家相关负责人上周五表示,“由于目前这类车型数量远远没有混合动力和纯电动车型多,因此即使有补贴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据去年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节油率达100%的燃料电池车的补贴,最高为25万元。

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

新能源补贴最后一年!春节期或出现电动汽车购车热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4.0%。加之肺炎疫情的冲击,今年1-3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6.4%。从2019年7月起,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连续数月下滑,这与新能源补贴的逐年退坡脱不开关系。

补贴新政终落地,首设补贴门槛

为了拉动汽车消费,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行业期待已久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终于落地。

《通知》显示,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这样的退坡节奏意义重大,体现了国家支持2020年新能源车持续发展的坚决态度”。

《通知》规定,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这意味着补贴前售价超过30万元的车型无法获得补贴。为何会作此要求?

财政部对此项新政的解读中指出,“借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做法,为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综合考虑我国消费者购买力水平、产业发展等因素,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认为,“财政补贴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将税收资金反哺于民众,最大限度惠及全社会,让广大群众能够买到高性价比的新能源汽车,加快市场培育,提高市场普及度是现阶段补贴的首要任务。高价位的豪华新能源汽车并不是承载我国新能源汽车普及重任的主体,因此不是现阶段补贴的重点对象。”

30万元限价补贴政策一出,业内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政策在变相“保护”自主品牌,毕竟目前30万元以上电动车卖的较好的多是外资豪华品牌车型,其中以特斯拉Model 3为甚。业界纷纷猜测,新的政策会引导特斯拉降价。果然,4月30日一早,特斯拉官宣:国产特斯拉Model 3标准续航升级版价格降低至30万元以内。这对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将产生深刻影响。

那么,30万元以上的电动车型是否会因此迎来一波降价潮呢?对车企来说,是否要根据补贴政策做车价调整就要看企业自身发展考虑了。

从用户需求出发,倒逼“延长补贴”

现如今,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仍需要增加补贴的支持,因为许多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的理由就在于补贴带来的低价优惠,这一点由我们开展的新能源汽车购买意向调研数据可以证明。

从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到,新能源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受“国家/地方补贴”因素影响较大,占到新能源车主的51.9%。

近日,国内已相继有多个地方出台“救市”政策,深圳、成都、北京、广州、湖南、江苏、上海等地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其中,上海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不仅涵盖了销售端,更是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也提供一定金额补贴。

以下是来自网络信息的不完全统计:

记者认为,这种直接补贴到用户,鼓励用户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行为,利好新能源汽车推广,是推动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简单粗暴且最为直接的措施。未来,燃油车使用成本会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会逐步降低,这种补贴方式适合在全国广为推广。当然,还得根据各地的财税政策、经济发达程度来酌情考虑。

迎发展“窗口期”,车企受“益”匪浅

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10年来的首次下滑,刨除市场下行压力增大的因素,本质上是车企的生产成本下压能力无法抵消补贴退坡幅度造成。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速度较快,2019年3月26日过渡期补贴降40%。从2019年6月26日起,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标准降低约50%,地方补贴退出。2019年补贴退坡幅度整体达到70%,超出业内预期。

此次新政推出,更符合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现实,有效缓解新能源车企的成本压力,为产业发展形成更大的成本效应赢得必要时间。新政延长2年,也为国内发展根基尚浅的新创车企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窗口,有助于新能源产业生态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车市还没有完全恢复,新政推出将遏制此前补贴政策退坡造成的新能源车市下滑趋势,巩固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成果,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延长对自主品牌的发展有较好的稳定和缓冲作用。”有车企在接受访时这样表示。

哪吒汽车表示,“此次补贴延长对于哪吒汽车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上下游汽车产业链的良性恢复、车企的持续运营有很积极的意义。”

与此同时,爱驰汽车接受访时表示,“从国家层面来看,购置税继续减免,补贴金额退坡延后,不仅是对新能源汽车用户真金白银的回馈,让用户得到了实惠,更体现出了国家坚定不移地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种态度。这个态度,给行业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同时,他们也表明,“政策不能单独看,前一段时间,国家为了提振经济,强调了’新基建’,其中,就有对充电桩的建设,而5G、工业互联网等,与爱驰同样高度关联。”因此,随着国家近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对爱驰而言无疑给予了巨大鼓舞。

那么,如有一天补贴完全退坡了,新能源车企的发展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针对这个问题,爱驰汽车表示,“从造车伊始,爱驰就没有将今后的发展构建在补贴基础上。爱驰汽车国际化、智能化的步伐,在上饶建设的超级双模智慧工厂,在渠道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努力,这些都是基于要打造一个能为用户带来优异体验的品牌、产品和服务。因此,无论补贴是否退坡,爱驰发展的方向和路线都不会改变。”

对规模相对成熟的传统车企而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作用也不容忽视。3月18日,江淮汽车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亿元,实现扭亏为盈。而助力其业绩增长的重要因素为“补助的应收款”,包括中央及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由此可以看出,新能源补贴的持续退坡将是他们日后要面对的风险之一。

写在最后:

近期,从国家到地方,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都在纷纷落地,无疑给了新能源汽车一个宝贵的窗口期,为处于低迷期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了一支强心剂。不难看出,从国家层面公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到各地方推出的刺激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已经成为各地恢复经济的重点。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各项支持鼓励政策的落地,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加速回暖,业界期盼的“小阳春”或将到来。

据车坛纵横统计,自3月31日,总理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确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以来,到4月30日,国内新上市的新能源车型达15款之多。显然,尽管目前车市暂缓,但国内车企布局新能源业务的力度却不小。崔东树表示,“此次政策是对新能源车发展的重大利好,仍坚持去年判断的今年新能源有希望挑战160万台的预期。”

记者认为,这轮政策的出台关键不在于具体补贴多少金额,而是对于新能源车市的稳定发展所具备的意义。毕竟大补贴时代已经过去,新能源汽车产业必须有面向市场、迎接挑战的态度。

未来,新能源汽车补贴终将会退去,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最终要经受市场的考验。待补贴完全退坡后,届时最终脱颖而出的将是真正有实力、有低成本运营能力的车企。“浪潮退去之后,方知谁在裸泳”。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车有什么政策优惠

开新车回家过年、新年换新车是件极有仪式感和成就感的大事。随着春节期的到来,不少人都在亲友群里讨论热门车型、网上做功课、去店里看车试驾,“趁春节购车”成为很多消费者最重要的期。

2022年开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春节期有充足时间选车,还能抓住2022年这最后的补贴机会,让更多人希望购入或者置换一辆电动汽车。实际上,近年来电动汽车品质飞跃式提升,在使用成本、驾驶体验等方面已经持平甚至超越了燃油车,这同样让纯电动车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低能耗+少保养,电动车用车成本更低

来自西安的陶先生赶在春节前完成了“油换电”,将2016年购入的奔驰燃油车换成了特斯拉Model Y,如今提到新车的他可以顺利自驾回山西老家过年。说起这段时间的用车体验,他最大的感受就是“自由”和“经济”。

“西安一直在限行,开油车对我们这种开车上下班的人来说总是不太方便,”陶先生表示,“但换成特斯拉,有补贴是一方面,出门也不用总看日子和时间了,高峰期可以走公交车道、公共停车位还能免费2小时。”他说,目前西安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不限购、不限号,即使是外地“绿牌”也不限行,并且办事有新能源车绿色通道,还能享受西安补贴,极大节省了他购车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同时,特斯拉车辆能效极高、电耗极低,Model Y、Model 3 AWD分别获得过美国四驱纯电SUV/轿车能耗效率冠军,Model 3标准续航升级版更是当前市场上能效最高的车型。极高的效率让陶先生切身体会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性,他表示,两个月的电费算下来比油费省了太多:“我每天上下班差不多80公里,估计五年能省下10万油费,今年过年回老家,空间够大能装更多年货不说,跑长途也不心疼油钱了。”

按陶先生每天的通勤里程来算,一年就会产生近30000公里的用车里程。一般来说,燃油车5000-10000公里就需要保养,一年要保养3-5次,一次就要上千元,花销大又麻烦。而特斯拉服务人员向陶先生介绍,特斯拉车辆一年仅需保养一两次,并且由于电动汽车结构更加简单,工时费更加便宜;同时没有发动机,所以不会产生机油、机油滤清器、空气滤芯、汽油滤芯和火花塞等燃油方面的保养费用。与同级别燃油车相比,特斯拉车辆5年保养成本至少降低50%。

智能加持,轻松过“暖冬”、出行更多彩

春节期出行,也让不少车主开始关注电动汽车在冬季的表现。不同于很多人的“刻板印象”,如今,电动车型在冬季为用户带来的体验超乎想象,不少来自西北地区的特斯拉车主对此有着深刻体会

来自兰州的赵先生去年购入了一辆特斯拉Model Y,入冬以来,新车迅速“圈粉”了他的家人。在北方的冬天开燃油车,车内温度升得很慢,“车都到地方了还没热起来”。“可以说电车对西北车主是最友好的,尤其是在冬天,提前用手机打开空调,不用热车,上车感受热乎乎的车内温度和座椅,这种体验真香!而且对于父母和孩子来说,这也是很有幸福感的一件事情。”赵先生说。

此外,得益于强大的智能属性,特斯拉还为车主带来丰富的功能和惊喜彩蛋,让出行更富趣味。比如,启动特斯拉自动驾驶功能,再连续向下拨动4下挡杆,中控屏显示的虚拟道路就会变为彩虹之路,同时播放音乐;充电时,车主可以打开音乐工作室功能「TRAX」,在车厢内进行创意的音乐创作,或是开启B站、优酷等客户端,体验一把车内;自驾出行时,开启露营模式,特斯拉车辆秒变“移动帐篷”,不仅可以保持空气流动、车内温度适宜,还可保持车内照明、播放音乐、上网、玩游戏及充电等,为出游带来更多想象。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不仅有《通知》等文件下发,不少城市也提升了新能源指标,让更多人轻松获取“绿牌”。

凭借更低的用车成本、更便利的补能体验、更高的出行品质,电动汽车逐渐成为人们的购车首选,证明了自身的市场可行性和盈利能力。特斯拉最新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特斯拉交付量增加了87%,在所有量产整车厂中实现了最高的季度营业利润率,表明电动汽车比燃油汽车更具市场前景,“油换电”进程正在加速。

在补贴退坡前的最后一年,消费者购车热情更加高涨。在今年春节购车潮中,不妨考虑抓住实际,购入或者置换一辆特斯拉,在新年刷新自己的出行生活。

1、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2、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该文件明确指定,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与财政扶持的口径一致)。并制定认定标准,如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等等。此后,三部委曾联合制定两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分别见于三部门公告2012年第7号和第25号,只有目录里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免征优惠。

3、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106号附件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二、针对生产厂家的税收政策

1、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按汽缸容量划分为7个档次,1%、3%、5%、9%、12%、25%、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可见,乘用车以汽缸容量为征税依据,不管是否属于新能源,有汽缸就征消费税,没汽缸就免征。

2、增值税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八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专列了“汽车行业相关技术”,包括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零部件前端技术。这些技术与新能源汽车关联非常紧密,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条

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