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2.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

3.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政策

4.面对万亿规模的充电桩行业,如何规范管理?最新政策来了!

5.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6.2023年充电桩政策

7.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政策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政策

新能源汽车再次迎来重磅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这一意见的发布明确了对支持农村地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具体安排。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要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打消在农村地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希望通过出台《意见》,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的活力。”

国家层面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面支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是因为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国补”退市,而今年第一季度的销量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速并没有达到此前业内预期的水平,为了进一步促进销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车的销售市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重要途径之一,而广大农村市场在此前的数据统计看来,可挖掘的销量空间还非常可观,所以在农村地区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是打开销量的必经之路。

另外,这几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的执行使得新能源车的销量被带动累计超过400万辆,而这些卖出去的车辆更加迫切得需要在农村地区拥有方便、快速的补能系统。农村地区充换电系统的完善也是对这些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中卖出的车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较为集中。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湖北、山东、安徽、河南、福建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超七成。并且这些公共充电桩一般集中在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匮乏问题相当严重。大部分县级市底下平均2-3个镇才能共享一个充电站,这对于在农村生活,或是逢年过节需要回老家探亲的新能源车用户来说,补能问题成为了最大困扰。

销售服务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引导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等。

而这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措施将会在未来三年内使得公共充电桩设备呈几何增长,由此带来的新能源车销量的增长也将相当可观。

关于充电桩的政策

在市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共服务的直流充电桩(含超高压充电桩);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以及本市居民小区“统建统营”的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不高于7千瓦)。补贴标准:

1.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于公共充电桩,市级补贴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社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的充电场所,充电桩报装难、充电贵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最后一公里的发展瓶颈。恒大物业此次将国网恒大的合作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难题得到了解决,对于新能源车主而言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充电桩分类:

1、以安装条件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立式充电桩和壁挂充电桩立式充电桩无需靠墙,适用于户外停车位或小区停车位,而壁挂式充电桩必须依靠墙体固定,适用于室内和地下停车位。

2、以服务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由机关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置办,服务对象面向任何电动汽车车主,例如公共停车场。而专用充电桩多为企业建造,服务对象为客户和内部人员,例如商场停车场。自用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于私人领域,不对外开放

3、以安装地点防护等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

4、以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目前市场上充电桩以一桩一充式为主,在公交停车场这样大型停车场中,需要多充式充电桩,同步支持多台电动车充电,不但加快充电效率,也节省了人工。

5、以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一般是小电流、桩体较小、安装灵活、充满电一般在6

8个小时,适用于小型乘用电动车,多应用于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和社区车库中,家用充电桩也多为交流充电桩。而直流充电桩一般是大电流,短时间内充电量更大、桩体较大、占用面积大(散热)。直流充电桩适用于电动大巴、中巴、混合动力公交车、电动轿车、出租车、工程车等快速直流充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 2018年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法律依据:《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加强专项规划设计和指导。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政策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是:充电桩补贴标准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取事后补贴方式。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重要运用优点:

1、便捷住户。住宅小区智能充电站处理小区业主电瓶车充电器困难的问题。组装充电桩,小区业主只需要将车停在智能充电站,根据标示实际操作电池充电。智能充电站的兴起不但克服了小区充电困难的问题,也对处理城市拥堵、推动环境保护具备特别的意义;

2、安全系数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组装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对业主来说克服了由于客户擅自吊线电池充电安全问题。降低电瓶车充电器造成事故,对住宅小区别的小区业主人身安全增添了安全隐患,对物业公司而言,装上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并且也降低电动车主的经济损失。因为电瓶车集中化放置,便于管理方法,更加好的避免了失窃情况的产生;

3、维护电瓶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充电站也有充斥着全自动停作用,可以做到防过充的作用。这是智能化智能充电站的一个基本原则。商品一定要含有输出功率检验作用。

综上所述,商品要可以有效的推断出蓄电池充电输出功率,在充电电池满电后,能马上关闭电源。其他所谓充斥着进入后全自动浮充作用。充斥着之后直接关闭电源才是王道。对电动车的电瓶本身就是一种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面对万亿规模的充电桩行业,如何规范管理?最新政策来了!

01? 传统经营模式

这一模式是众多企业涉足充电桩行业前期主要取的经营模式,主要依靠收取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来源。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服务费根据各地标准的不同而收取0.4~0.8元/度不等。这一模式下盈利方式较为单一,企业需要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使效益最大化。

随着光储充概念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充电桩企业选择走光储充一体化开发模式:在充电站雨棚顶上安装光伏板,同时配备储能设备及微电网系统,实现光储充一体化,产生的清洁电源不仅可用来补给场站自身用电,还可通过站内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储存起来,在区域用电紧张时“反哺”电网缓解电力供需压力。

02提供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

相对于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来说,这类企业主要是以B端行业客户为出发点,为相关企业提供充电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主要有两种经验方式:

1.合作分红:通过整合、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寻找合伙人,共同参与建设。合作包括两种,一种是与具备街电安装设备条件的场地方达成合作,建成后合作方将共享服务费收益,例如 :物流园,停车场、、医院、商场等。从成本和风险上看,对各方来说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速收回成本。

2.通过销售充电设备,建成后再进行托管运营,服务费收益分红:相信不少人在一些旅游景点、游乐场或者超市附近看到过汽车充电桩,如果运营商将充电桩放在这些地区,不仅给新能源车主提供了便利而且也带动了当地消费,运营商便可与他们达成合作,从中收取适当的佣金或分红。

03附加增值服务经营模式

据盒子了解,在不少欧洲国家,利用电动汽车充电的时间,深入拓展零售、健身、美容等业务,来提高充电服务的黏性已经很普遍了。企业在这一模式下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广告收入:在充电桩上安装液晶屏或广告灯箱,投放平面媒体广告,在人流量可观的市区一天的广告费就将带来巨大收益。

2.配套设施:在充电桩周边增加便利店等餐饮服务,小型设施等消遣服务,可以将车辆充电这段漫长的等待时间充分利用。

3.交通工具租赁:充电桩运营商可以为车主解决最后几公里的问题,通过向电动汽车车主租赁电动滑板车、自行车、平衡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车主交通便利的同时,增加自身额外收益。

4.提供其他设备的充电或寄存服务:拓展手机电脑、充电宝等其它设备的自助充电、用电服务,还可以开展物品临时寄存服务。

2020年以来,随着中央的密集部署,地方也纷纷发力,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发布了多项规划,加快充电桩建设:

与此同时,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础设施,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补政策,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奖补陆续跟进。目前,全国已有22个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及奖励政策,以鼓励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及运营。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政策

被纳入新基建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迎来政策红利,市场热度很高。有券商分析指出,未来十年,中国充电桩建设存在6300万的缺口,将充电桩纳入新基建行列,预计将激发万亿元级别的市场。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扩大,用户规模的增长,相关企业还将开拓更加多样化的增值服务。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私充电桩合计?141.8?万台,其中公共类充电桩?60.6?万台。相对应的新能源车辆则是约470万辆,目前的车桩比例大约在3.3:1,与当初制定的规划还相差甚远。

目前一线城市虽然拥有了足够数量的充电桩,但对于不断增长的新能源用户而言,仍然存在巨大缺口。为了进一步推动充电桩产业建设,2020年以来,各行巨头加速入局充电桩行业。

今年以来,宁德时代、蚂蚁金服、华为等跨界选手纷纷进行了布局。此前蔚来、特斯拉等整车企业也早已开始运营相关业务。作为配套设施的重要推动建设者之一,早前国家电网也曾发布,今年全年投资27亿元建设新充电桩7.8万个。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充电桩市场仍然巨大的规模空间,近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回暖,也进一步拉大了对充电桩的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6万辆和13.8万辆,同别增长48.0%和67.7%。

面对不断增长的规模,数量和类别都更加丰富的选择,对充电桩的规范管理,显得更为必要。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其中提出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并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

公告指出,凡是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并在使用中接受强制检定。除此之外的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亦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据公告内容,进行强制检定时,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和"进行周期检定"两种方式。"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分为两种:只做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只做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另外,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3年充电桩政策

法律分析:减免新能源车船购置税、开放电动乘用车准入、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行限购,最近,接二连三的利好政策正在不断地“砸”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14年7月,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2014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议奖励的通知》,2015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新能源汽车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法律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 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 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 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 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政策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一直面临着“车桩比不协调”的问题,充电设施成为了制约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省市纷纷出台了相应的

充电桩

补贴政策,以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下面来看看国家充电桩政策解析。

一、广州市

根据广州市工信部发布的《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可知,广州市对完成安装建设的自(专)用充电桩,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交流充电设施100元/kW、直流充电设施200元/kW的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直流桩120-300元/千瓦、交流桩20-6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800元/千瓦,各区可从优化布局出发对不同片区在上述标准范围内制定差别的补贴标准。

二、深圳市

根据《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可知: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上海市

上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于2016年五月发布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其中对于建设运营充电桩的补贴标准如下所示:

1、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备,给予30%的财政资金补贴,各类充换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详见下表。

直流充换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

交流充换电设施

补贴上限标准

600元/千瓦

300元/千瓦

2、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给予运营度电补贴,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专用充换电设施

其他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公用充换电设施

补贴标准

0.1元/千瓦时

0.2元/千瓦时

补贴上限电量

2000千瓦时/千瓦·年

1000千瓦时/千瓦·年

3、对光伏一体化储能充电、无线充电等新技术,对设备投资(不含光伏发电)给予30%的财政资金补贴,暂不设千瓦补贴上限。

4、对充换电企业在沪建设的企业平台,按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单个企业平台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四、武汉市

按《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武汉市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扶持补贴标准如下所示:

一、补贴范围

1、独立式公共充电站,符合规划前提下,服务社会电动汽车的、独立占地的独立式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低于5个;

2、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利用既有场地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桩,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物流或某法人单位及其职工等特定行业和单位电动汽车提供服务的充电桩。

二、补贴标准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独立式公共充电站,按照投资额的20%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站;

2、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财政补贴,直流桩600元/千瓦,交流桩补贴400元/千瓦。

法律分析:参与自用充电桩建设的单位包括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营的整车梢售机构(4S店)、供电公司及消费者,充电桩的建设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法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十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一节 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