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补贴新政:买一辆新能源车奖励1万

2.山东省首台套奖励政策

3.近1200亿新能源补贴:特斯拉失宠、蔚来利好!这三大风口要起飞!

4.新能源汽车奖励怎么领取?

5.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新能源汽车配件明细_新能源汽车配件奖励

易车讯? 近日,我们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其发布了关于征求《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用18条政策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具体涉及整车制造、动力电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原文如下:

为顺应国内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趋势,应对肺炎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影响,支持我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研发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每个车型给予开发生产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二条将氢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支持范围,根据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三条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按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四条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专项补助。(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五条支持市(州)加快建设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检验检测机构,对成功取得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资质的机构所在市(州),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六条统筹省级科技实施氢能源与智能汽车重大科技专项,鼓励省内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企业、整车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在氢燃料电池系统、电解水制氢、氢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自动驾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车联网、车路协同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

第七条支持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对投资大、产业带动强的项目按相应测试设备投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第八条支持省内整车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对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年销量达到10000辆、5000辆、3000辆,且年销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销售额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九条鼓励省内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动力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5GWh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10MW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得奖励后的下一年度,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货量同比增长达到20%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十条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相关国际知名企业、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10强企业,来川投资建设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领域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在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厅、财政厅)第十一条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路客运、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港口等领域的应用,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更新或新增城市公交车全部用新能源汽车,招标购时,不得设置不公正的限制条款。鼓励引导各(市)州将燃油退坡资金用于新能源客车运营和发展,积极支持省内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2021年,成都市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2022年,所有市(州)所在地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公交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为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财政厅〕

第十二条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根据示范规模及效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第十三条对举办经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相关展览展示、产品大赛、产业大会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第十四条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出台具体措施,开展以旧换新、汽车下乡、购置优惠等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第十五条全省范围内,或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责任单位:各市(州),公安厅〕

第十六条充电基础设施及加氢站建设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指标方面予以支持。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已建成投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规划要求增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国家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省能源局、自然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第十七条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电价执行并免收基本电费。全面放开充换电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充电服务费价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第十八条在符合市(州)统筹布局前提下,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建成验收后,各市(州)可按安装的主要充电设施购置金额(不含土地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市(州)〕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每条具体政策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推动实施。每年单个企业可申报上述资金政策不超过2条。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我省将适时对政策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南省补贴新政:买一辆新能源车奖励1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山东省首台套奖励政策

为引导鼓励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有关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

奖励标准: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的时间来排序。

申请综合奖励的常见问题

1.购买什么样的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

2.购买时间有什么要求?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奖励标准、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是什么?

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0000元。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排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4.企业购车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企业购车可以申请奖励。

5.车型是否有限制?

申请奖励必须为可以上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家车、出租车、物流车、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二手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政策奖励),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6.车辆用途是否有限制?

没有限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可以申请补贴。

7.二手车应当由新车主申请还是原有车主申请?

奖励仅限初次登记车辆,二手车车主无法申请奖励。

8.奖励与车型和电池续航里程是否有关,换电车辆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不分车型,与续航里程无关,换电车辆也可以申请奖励。

9.如何申请奖励?

企业用户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个人用户请下载“海南充电桩APP”(苹果商店、安卓应用市场或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均可下载)。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对此奖励措施,你怎么看?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近1200亿新能源补贴:特斯拉失宠、蔚来利好!这三大风口要起飞!

一、政策依据

1、《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

2、《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市工业发展扶持专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支持范围

(一)2022年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认定及奖励

年济南市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企业。

2.首台(套)技术装备按首次销售合同额10%奖励,关键核心零部件按首次销售年度合同额10%奖励。

(二)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

年以来,经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未奖励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企业。

2.首台(套)技术装备按首次销售合同额10%奖励,关键核心零部件按首次销售年度合同额10%奖励。

(三)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奖励

年5月以来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的企业。

年5月以来获得智能网联汽车公开道路测试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2022年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认定及奖励

1.申报单位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产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等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等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3.产品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由申报企业依法拥有。

4.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检验机构的检测或用户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定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

申报单位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奖励。

申报单位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四、政策奖励

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分别给予研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各10%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推广支持力度,对每个公告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

新能源汽车奖励怎么领取?

“精准扶贫”。

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几天前公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补贴新政”),再合适不过了。

4月23日,四部委联合发布的补贴新政提出,延长新能源汽车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同时,首次设置价格门槛——售价超过30万元(包含3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补贴。

这“一刀”很明显,直接架在了国产特斯拉的脖子上。要么就降价,要么就没有补贴。当然也误伤了很多其他国产车企,比如广汽、比亚迪、上汽荣威的部分高端售价车型。

有趣的是,通知还“补了一刀”——30万元的价格门槛,“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支持换电,卖到30万以上仍可享受补贴。而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蔚来汽车是唯一一家。

那么,2020年补贴新政出台,到底是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还是加速国产车企“阵亡”呢?

22万没戏了?

国产特斯拉顶风涨价

“30万补贴门槛”的消息一出,汽车圈内就炸了锅。

有激进派的想法,比如汽车之家、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在微博上表示,“设计30万的补贴门槛,基本上是精准的助攻特斯拉来打残国内的纯电动品牌。”

他甚至用灭顶之灾,来形容接下来特斯拉对国产新能源车企的影响。

李想微博截图、配图:等待上牌的国产特斯拉(来源:微博)

另外也有乐观派对补贴新政表示,一切利好。

比如小鹏汽车CEO何小鹏认为,补贴新政将会“对消费者利好,对市场蛋糕做大利好?”。威马汽车CEO沈晖则表示,“30万价位的两端分别代表普惠和享受型消费用户群,政策以此为分界线,目的很明确——科技普惠!”

对于政策发展后续的讨论还未结束,这边特斯拉已经宣布提高国产特斯拉Model?3的售价。而已经下订的车主,在订购协议上直接被修改了价格:标准续航升级版涨4000元、长续航版涨5000元。

一名特斯拉销售人员表示,Model3实际上并没有“涨价”,消费者最终购买价格上涨是因为在最新的补贴政策下补贴金额减少所致。

但补贴退坡让消费者买单,也只有特斯拉敢这么干。

目前,蔚来、理想等新造车企业在政策公布后,宣布了对应的“保价”政策。就梅赛德斯·奔驰也在今天宣布EQC纯电动车型将延长补贴至6月底,费用由奔驰承担。当然,可能是刚入华的特斯拉还不太熟悉中国市场的规矩,但打破规矩恰巧也是它的习惯。

上海特斯拉工厂停满了刚出厂的新车(来源:网络)

面对涨价,有一位已经订购特斯拉Model?3长续航版的准车主向邦哥吐槽,“等吧,价格又多变;买吧,分分钟就成了‘韭菜’,想买特斯拉可太难了。”

就在这次涨价的几天前,有媒体曝出所谓内部消息称,特斯拉国产Model?3将降价至22万元。对此,特斯拉中国内部有关人士表示,予以否认。

其实,如果你去对比美国特斯拉,目前同样的“标准续航升级版”,国内补贴后售价约30万元。而在美国,这款车卖39,990美元,扣除加州电动车补贴2000美元,即37,990美元(约人民币26.9万)。

同样的车型、同样拿了补贴,在美国卖26.9万,在国内卖30万。很明显,国产版特斯拉是降价空间的,但关键就在于,它愿不愿意降。

(来源:网络)

最早,进口版Model?3在国内开卖时,“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软件包为免费赠送包含在车价中,现在单卖售价5万6千元。今年初,国产特斯拉还就把家用充电桩进行拆分售卖,要价8000元。另外,免费超级充电的服务在国产特斯拉上,也不复存在。

实际上,特斯拉只要想降价,有“一百种方式”来调整售价。

比如可以拆分基础版自动驾驶卖、可以通过软件“锁住”一部分续航,从而降低起售价,达到补贴门槛。但现在这么做显然是没必要的,因为国产特斯拉手头上有足够的订单,来维持其可观的利润。

乘联会数据显示,特斯拉3月在中国销量达到10,160辆,创其进入中国市场后单月销量最高记录,占到中国电动汽车市场销量约25%。

另一方面,特斯拉开始吞噬德系三巨头在中国的燃油车市场,最新数据显示,奔驰C级3月销量为1.3万辆,位居豪华B级车市场销量冠军,而紧随其后就是特斯拉Model?3,宝马3系和奥迪A4L均被特斯拉甩在身后。

“廉价”特斯拉入华,是不是鲶鱼不知道,但从市场份额来看,这是一条张着血盆大口的“鲨鱼”。

价值近1200亿红包

国产车企最后2年的疯狂

无论是2016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还是2017年开始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原的最后期限都是2020年。

但院总理3月31日主持召开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简单几个字,背后是价值千亿的大红包。

看组数据,2018年发放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总金额超过320亿元,这个数字在2017年是220亿元,2019年估计仍保持在300亿元左右。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预测,新能源补贴的金额未来仍将逐步缩减,但也能两年有500亿规模。购置税补贴对未来两年估计450万台,约7000多亿元的产品的免税,购置税免税金额也是近700亿元,两项合计近千亿的政策支持。

上周,北汽蓝谷披露2019年年报,去年北汽新能源的营收乍一看,是盈利了9201.01万元,但仔细看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8.74亿元,而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最大的一笔收入是补助,达10.41亿元。

也就是说,北汽新能源的盈利全靠的补贴。

出租车司机在充电(来源:Bloomberg)

同样,在比亚迪的非经常性损益科目中,补贴也是绝对的来源。

2019年,比亚迪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补贴为14.84亿元,而在扣除其他损益科目的损失后,2019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达到13.84亿元。

受益于补贴的同时,也凸显了比亚迪对于补贴的依赖问题。随着2019年的补贴滑坡,如何摆脱对补贴的依赖性,将成为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难题。

从另一方来讲,比亚迪2019年的研发费用高达56.29亿元,同比增长12.83%。补贴的钱是难以覆盖其在新能源核心技术上的投入。但比亚迪在电池、半导体等核心技术领域也利好频传。

新能源产业方面,比亚迪发布了全新的“刀片电池”,在动力电池安全性及能量密度上取得了技术突破;首款搭载“刀片电池”的产品汉EV也将于年内上市。另外,比亚迪宣布成立5家弗迪公司,加快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对外销售。

把补贴的钱用在实处,或许也就比亚迪做得最好。

理想ONE(来源:理想汽车)

“在起步阶段通过补贴发挥财政的支撑作用非常必要,但企业最终还是需要实现自身的‘强筋壮骨’,最终才能在风浪中奋力搏击,不惧挑战。”工信部装备司副司长罗俊杰就曾表示。

“多补两年或许是好事,但永远补不出一个强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换电、氢能源、充电桩

三大烧钱的风口要起飞?

不光是发红包,对细分领域的鼓励、扶持也是有必要的。比如,这三大“烧钱”的新技术——换电模式、燃料电池汽车、充电桩。

换电模式,蔚来早在2015年就开始漫长的探索之路,一路走来满是外界的质疑和吐槽:“烧钱机器”、“倒闭产品”,都曾是它的标签。但蔚来汽车CEO李斌,从未想过放弃换电模式,反而当作一大卖点去宣传。

蔚来换电站(来源:蔚来汽车)

对此蔚来回应创业邦称,“国家对换电模式的认可,对车电分离道路的肯定,是电动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利好,电动车在体验上与燃油车的正面角逐拉开帷幕。”

蔚来汽车能源副总裁沈斐此前表示,通过换电,车和电池分开了,进而就能够与燃油车更好的竞争。同时,车电分离不仅降低了车辆的购置成本,还能解决目前电动车补能速度慢、续航不可升级、二手车残值低等问题。

而此前,“换电模式”主要靠车企、资本市场来推动,受政策关照相对较少。

对此,奥动新能源营销中心总经理黄春华告诉创业邦,“换电模式,要在国内得到大规模普及,与宏观规划、资金投入、技术标准统一与消费引导都有紧密关联。”

首先,宏观规划层面,期待国家更清晰地对换电模式市场化发展给予明确指引,鼓励换电企业商业模式创新,让换电网络实现轻资产扩张。

其次,针对换电企业在土地、用电、电池金融等方面的重要关联属性,期待进一步落实换电站储能价值利用,加大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再次,国家层面统筹电池技术的统一标准,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高效协同,进一步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落实换电版新能源汽车消费利好政策,包括牌照供给、购车与补能补贴、补能设施配套完善等,提升车辆运营公司与私人用户的购买信心。

丰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来源:Engadget)

除了换电模式,补贴新政再次提及燃料电池汽车。

去年,庞青年的“水氢汽车”掀起过一波热议,以至于过去一段时间,大家谈“氢”色变。但日本、韩国纷纷把燃料电池纳入重点照顾的对象中,中国必然也不能掉队。

新政指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则认为,燃料电池车目前发展条件仍不成熟,核心技术相对自主掌握程度相对较低,加氢站等配套水平相对较差,因此目前不适合全国大范围推广,取区域性推广策略应该是很好的选择。

国家电网充电桩(来源:CNN)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充电桩。

在新基建的推动下,有着“基建狂魔”称号的中国,在充电桩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从原来的野蛮生长,迈入更健康的发展轨道。

4月初,国家电网启动新一轮充电桩建设,安排充电桩建设投资27亿元,新增充电桩7.8万个。此前,南方电网也披露,未来4年将投资251亿元投建充电设施,建成大规模集中充电站150座,充电桩38万个。

按此计算,两大电网将投入278亿元资金,建设45.8万个充电桩等充电设施。

“加电比加油更加方便,汽油车能去的地方电动车都能去。”蔚来汽车CEO李斌认为,这一愿景应该很快就能实现,甚至用不上五年那么久。

如果那一天到来,燃油车的鼎盛时代也不复存在...

写在最后

“政策出台,带来重大利好。但与机会并存的挑战亦随之而来。”

奥动新能源黄春华表示,资本对企业整体要求会越来越高,行业洗牌在所难免,能够存活下来的企业都在此细分领域中拥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和健全的运营体系。

当下,补贴退坡、疫情阴霾和销量九连降的车市寒冬,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来说都是噩梦般的事实,但“危”中总会有“机”。

正如,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所说的:“发展企业与人生成长都像爬大山,找山寻路是种学习过程,从中学习笃定冷静,及如何从慌乱中找到生机。”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海南买新能源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汽车所有者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15日(包括),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报酬.接下来,金投小编将介绍如何接受新能源汽车的报酬

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如下:

(1)个人用户: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驾照、购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完成脸部识别等技术检查.

(2)非个人用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驾驶证、购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资料.

海南购买新能源汽车奖励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资金奖励对象

资金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资金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三、资金申报

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个人用户

下载“海南充电桩”手机APP,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行驶证、购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完成“人脸识别”等技术校验。

(二)非个人用户

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行驶证、购车、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

资金审核取“月度审核、年终清算”方式。

(一)月度初审

省公安厅提供每月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车辆注册登记数据统计情况对机动车所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定期通过“海南充电桩”手机APP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发布通过初步审核的车辆数据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终清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分类

按照范围的大小,新能源汽车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新能源汽车。

广义新能源汽车,又称代用燃料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这类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也包括混合动力电动车、乙醇汽油汽车等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目前存在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包括在这一概念里,具体分为六大类: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醇醚燃料汽车、天然气汽车等。?

狭义新能源汽车可以参考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规定:新能源汽车是指是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具有新技术、新结构、技术原理先进的汽车。

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