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汽车如何过户给妻子手续_汽车过户给妻子流程及费用

太平洋汽车网车子过户给妻子需要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持外地的还需带办理1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块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夫妻之间车辆过户新规定该证明是确认机动车来源合法性的必备资料。根据公安部124号令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或者二手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汽车过户到妻子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一、机动车如何过户给配偶

1、是夫妻之间车辆过户需要换牌。这种情况与普通个人之间车辆过户是一样的,需要提供登记证、行驶证、双方,并开车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是夫妻之间车辆过户不换牌,这种特殊过户情况仅适用于婚内夫妻之间。需要双方带结婚证、双方、登记证、行驶证,开车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3、是离婚夫妻办理车辆过户。夫妻离婚以后就不存在夫妻关系了,所以车辆过户与普通个人过户所需手续和流程也是一样的。像这种情况是必须要换车牌的,也不需要带离婚证,只需要带汽车手续和双方,开车到车管所变更。

二、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等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三、房子过户的流程为:

1、确认产权。

2、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定金,但定金并不是直接交到房主手里的,而是交给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购房合同后,带上等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写银行申请表,由银行进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法律分析:车子过户给老婆需要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持外地的还需带办理1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夫妻户口如在一块的,携带户口簿即可,不需带结婚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汽车过户到妻子名下还需要车辆违章事故都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