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2.成都充电桩补贴买车是真的吗

3.企业充电补贴款是参考什么金额的

4.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发展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_成都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4

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该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

新能源车的优惠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1、国家免税政策,持续到2022年年底,(2023年是否免税还不清楚)

2、成都地区新能车牌照(绿牌)车不限行,(以后限不限行得看政策情况)。 在成都,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工作日可在实行尾号限行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通行。每天0至24时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每天7至19时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收费减半。

3、新能源车(绿牌)占道停车前2小时免费,超2小时后减半收取(其他室内停车场是否免2小时,要看各个停车场的执行情况,我在环球中心停车,没有免2小时。) 《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十五条规定:全省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停车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

4、新能源车减免车船税,(今后是否减免,得看政策情况)。

5、充电桩建设加大投入。 成都年内将新增超8万辆新能源汽车、2万个充电桩 新能源车推广方面,成都计划在4月底前,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分解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新增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8万辆以上,力争达到10万辆;力争实现公交车(除预留应急运力)、巡游出租车全部纯电动化。2022年,全市新增充(换)电站不低于350座、充电桩不低于20000个。 成都还将加快低碳示范区试点建设,6月底前将制定出台成都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全市组织创建8个近零碳排放试点,并择优推荐纳入省级近零碳排放试点。

6、部分车商可免费建充电桩。这个根据不同厂家有不同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快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3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和传统燃油车销量微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新能源汽车依旧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可以确定的是,新能源汽车当下的大好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作为核心推动力之一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功不可没。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直接将“真金白银”送到消费者手中,极大地拉动了新能源汽车需求,成为了销量增长的强效助推剂。

市场经济下,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将最终走向自由生长阶段。随着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市场渐趋成熟,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迎来全新发展阶段——由政策推动向市场主导迈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亟待放开手脚,自力更生。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部退出。今年初,中央补贴已经进一步下调,给予市场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新能源汽车国补加速退坡,地补的未来也逐渐受到产业界的关注。

地补细则暗含保护伞

2018年已经过半,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发布地方补贴政策,其中广东省、云南省、海南省、山西省、广州市、温州市、舟山市、成都市、杭州市、厦门市、哈尔滨市、青海市共12个省市,采用了同样的补贴办法,对纯电动车型和插电式混动车型进行补贴,地方补贴金额按照国家补贴的50%拨付,根据不同续驶里程进行差异化补贴,续驶里程越高,相应的补贴金额越高。

上海市、武汉市的补贴政策和上述省市略有不同,其中,上海市对纯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更大,纯电动汽车按照1:0.5的比例补贴,插电混动车则按照1:0.3的比例补贴;武汉市按照轴距来区分,轴距大于2.2米的车型按照1:0.5比例补贴,轴距不足2.2米的车型地方补贴仅为国补的20%。

西安市、长沙市、柳州市、广元市地方补贴下降幅度较大,地方补贴比例分别为国家补贴的30%、20%、40%、25%。比较特殊的当属河南省和福建莆田市,地方政府降低补贴的决心更为彻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不享受地方补贴。河南、莆田等省市以销量为门槛,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莆田市规定,2018年~2020年间,对于在莆田市纳税且单一品牌产品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自获得车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起,一年内销售量达到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企业,在地方补贴的基础上,每款车型再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3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辆及以上时,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从表面上看,各省市发布的2018年补贴政策,补贴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实际上,一些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的省市,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也以另外一种形式为企业支起了保护伞。据了解,河南省以及莆田市均拥有地方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如速达电动汽车的基地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从项目建立之初至今,三门峡市政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的云度汽车,其背后同样可见地方政府的身影,从工商信息来看,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云度汽车的投资方之一。

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企业若想脱掉襁褓自主发展,需要改变的不只有企业,还有地方政府。正因如此,今年2月,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可见,国家已经开始引导地方补贴向使用环节倾斜。

补贴转向基础设施骗补风险仍在

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其中乘用车总量为380万辆,商用车总量为120万辆。据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原巡视员、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孙耀唯透露,500万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大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2020年需建成480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20万个集中式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全国将总共建成60万个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目前我们的充电体系尚不成熟,技术、智能化程度以及安全性都需要提高。”孙耀唯说。

充电桩行业存在缺口,亟需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力度。正因如此,国家开始更多地鼓励、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充电设施领域支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通知》的要求却很难落实。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后,同样存在风险,很有可能导致前两年类似整车企业骗补的事件重演。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和运营后,地方政府的监管难度将更大,容易造成基础建设的,更容易出现骗补的行为;此外,地补转向汽车使用和运营环节,在以往的试运行中,曾出现过企业驱使员工驾驶车辆增加行驶里程骗取补贴的事件。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表示,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推出后,外资和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将快于以往任何时期。尽管从顶层设计上看,地补具备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变成了“唐僧肉”。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费尽心思详细规定地补的使用范围,还不如彻底取消地补。迄今北京尚未出台2018年地补政策,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争论的焦点即地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地补何时才能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是未来的大趋势和大方向,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如果完全离开地方补贴,能否快速发展还值得观察。国家政策是在大方向上指导产业发展,具体到地方层面,每个地方的情况各有不同,具体政策的制定还要根据地方发展而定。关于地方补贴向充电桩产业倾斜,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怎么补、补给谁,很难拿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地方和企业。”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对于北京市何时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以及是否会取消地补时,虽然记者并未得到直接答案,但从采访过程中仍可看出,他认为现阶段完全取消地方补贴有些为时过早。对于地方政府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他认为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

对于地补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倾斜,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表示,目前充电桩产业比汽车企业更需要外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业内的短板,过去补贴车比较多,对充电设施的补贴比较少。给充电桩产业‘输点血’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

据其介绍,目前充电桩产业是整个新能源行业中最不赚钱、最难盈利的领域,目前尚未探索出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公共充电行业几乎没有盈利的公司,绝大部分处于亏本状态,前几年那些“多如牛毛”的充电桩企业如今已相继倒闭,行业面临大规模洗牌。在他看来,充电桩行业目前的“烧钱”状态还将持续三年,此时确实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充电产业更需扶持

产业政策的每一小步调整都将对整个行业,特别是汽车产业主体——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在缺少话语权的生态环境中求生存,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需要企业对市场、对产业环境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敏锐度。

近日,在君马品牌沟通会上,君马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温宏说:“补贴对企业来说是大问题,当政策退坡后,我相信产业发展还会继续,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我们只能以适应政策的方式发展,在国家鼓励的大方向下,做到不拖后腿。对于补贴新政,我们必须提前考虑,因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补贴减少,如果不适时调整,未来面临的很可能是政策的惩罚。”

补贴退坡后将产生的影响不仅限于整车企业,对于消费者而言,购车成本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必将直接导致企业生产节奏发生变化,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补贴退坡会波及目前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这么大的量恰恰是我国最主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补贴全部退出,势必将企业的生产节奏全部打乱。很多生产计划要彻底推倒重来,这是非常灾难性的变化。”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说,“退坡不是问题,关键是政府要信守承诺,政策要具备连贯性,不能随意打乱计划,让企业无所适从。”

对于补贴退坡,或政府调整补贴金额等问题,早在《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就曾指出,“政府应该言而有信,不应该因为预算不足而调整补贴金额。企业的产品规划是根据市场条件作出的,包括市场所需求的技术水平、补贴的额度、可能的成本和售价。补贴额度不按计划进行,会打乱企业节奏,影响产品的销售。”关于新政中提到的“不要求地方政府再对产品进行补贴,而让地方政府把补贴主要用于充电桩建设和充电运营”,董扬表示,地方补贴确有促进市场发展的一面,但是地方补贴的副作用是地方保护。“两者相比,去除地方保护更为重要。没有了地方补贴和地方保护,地方政府也就不需要再制定自己的小目录,这样还可以大大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董扬说。

地补开始补贴充电桩企业后,是否会出现骗补行为,殷承良说:“在我所接触过的充电桩企业中,确实有一些存在非常规操作骗取补贴的行为。为避免这些现象,可以通过项目前期、后期审核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比较好的做法是,以充电量而非充电桩数量为标准进行补贴,这个方法具有一定可行性,通过监控国家电网测量的用电量可以确定,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

地方政府应有所为也应有所不为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对国家政策不稳定性的诟病最多,那么目前能和其“相提并论”的恐怕只有地方政府了。然而,通过几次实地调查采访,笔者发现,地方政府并非如人们想象得那样只为各自利益,其实也有颇多无奈。

如曾被批为僵尸车企的河南速达,和屡受质疑的江苏敏安电动汽车、国能新能源汽车……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新势力都有地方政府背景,项目建立之初,地方政府立下过汗马功劳。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其背后目的真的只是单纯逐利,为了提高政绩,拿个上级部门颁发的“流动红旗”?

实则不然,通过调查笔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确实也有颗造车心,他们或许没有“汽车梦”,但他们寄希望于搭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东风,解决地方就业,拉动GDP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他们也有不足,不足在缺少专业背景,对造车难度预估不足,往往好心办了“坏事”。

地方政府提供补贴、土地优惠,将企业招商引资进来,不仅前期立项申请资质时“搭把手”,甚至当企业陷入资金困境时,还会“倾囊相助”。对企业而言,即便造车项目无疾而终,其仍能够通过变卖资质保全自己,但这些曾经充满造车热情的城市,很有可能今后与汽车产业终身无缘。

将视线向前追溯,如果有关部门在立项前的审核,能从“写字楼”走到“田间地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或许对造车的预期会大不一样。如果地方政府在满怀热忱招商引资前,能对汽车产业进行科学调研,广开言路,对造车就能有更深刻的认识,或许资源和资金浪费将更少;如果鼓励措施能更科学合理,流程更为严谨,或许不会滋生诸多骗补企业。问题不是出在某个单一环节,而是深深地植根于整个产业链。

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有了新能源汽车骗补的前车之鉴,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如何发展、如何补贴,有关部门应审慎度之,切忌急于求成,最有效的举动也绝非直接拿出“真金白银”。

文:陈婷婷编辑:郭晨

成都充电桩补贴买车是真的吗

无论是从节能减排的必要性,还是以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的可能性来看,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未来的趋势和方向,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我国也正在遵循着这一路径在稳步推进当中。

然而任何一个产业在其发展初期,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梳理。由于我国自2018年开始遭遇了车市整体下行,同时再叠加此次疫情的关系,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自然一系列的“救市”政策也随即出台。但政府相关部门在出台救市政策的同时,依然没有忘记新能源汽车这一根本发展轨迹,出台的相关政策也在最大程度地利好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稳固优势竞争力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获“官宣”

昨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消费者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按照原计划,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而此次三部委的“官宣”,可以说是给当下我国的新能源车市,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一方面提振了新能源车企的信心,给部分以造车新势力为主面临着“生存危机”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提供了长达两年的缓冲期;另一方面也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考量到了他们的切实所需。

众所周知,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是当下新能源汽车最重要、最具差异化的两大核心优势所在。

而此次明确了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两年,无异于将新能源汽车的这一优势继续保持,同时也为其不断发展注入了活力。

“扬长”亦要“补短”

“新基建”或将带动充电设施迅猛发展

客观来说,目前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并不算太高。究其根本原因,是人们对于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车型还存在着不少的“焦虑”。

类似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车辆的续航里程、充电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延缓了消费者加入新能源车主大家庭的时间。

车辆的安全问题和续航里程能力,需要新能源车企自身不断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能力。而要解决新能源车主充电难、充电麻烦的问题,则需要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各界一起努力,进一步完善公共基建设施,方能带来根本上的改变。

早在2014年,就给充电桩发展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新建充电站1.2万座;到2025年,建成3.6万座。同时,中央财政从2014年起已经安排奖励资金45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出台的多项支持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

与此同时,在过去几年里,国家还通过放开民营企业准入门槛等方式,大力推进着充电桩行业的迅猛发展。

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2019-2020年度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新建充电站保有量已由2015年的1069座增加到2019年的近3.6万座。提前5年完成了阶段性发展目标的这一傲人成绩。

另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全国公共充电桩总保有量已超过50万个,私人专属充电桩超过70万个,覆盖了400多个城市。车桩比总体水平已经位列全球第一。

可这依然还不够。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的双提升,“车多桩少”仍是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中无法忽略的实际问题。即使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也必须要正视这一短板所在。

此时,“新基建”之风适时刮来。

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注重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当日,央视新闻在节目中显示新基建七大领域及产业链的定位是:5G基建、特高压、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纳入“新基建”七大领域,其背后的意义自不言而喻。由此带来的风口指向、资本垂青之目标,已清晰可见。

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发展前景,也一定程度上会制约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只有当设施进一步完善之后,新能源汽车也才有可能迎来真正意义上的“爆发”式增长。

然而,政策导向是一方面,能不能落地、如何落地又是另一个问题。

各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在跟进

充电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具备落地可能性

虽然在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还未出台,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跟进的积极性。

以马拉车市所在的成都市为例。

作为全国私车第二城,同时又因为没有限购摇号的“限制”,其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可能性显而易见。也被广大新能源车企视作为“兵家必争之地”。

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重视和努力,使成都市拥有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和环境。

早在2017年,成都市就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按常规模式发展,至2020年全市建设充电桩超过11万个,总体桩车比不小于1:1.1,超过北京、上海建设水平。

当时就预期到2020年,成都市的公共桩车比将达到不小于?1:8,公共充电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满足不少于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而就在上个月,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成都市财政局还联合发布了申报成都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相关事项通知。

对于2019年之前已建成投运的充电设施进行建设补贴,并出台了充电桩建设及充电运营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如下:

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BOT充换电站除外),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50元、直流每千瓦400元,单个充换电站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充电运营补贴标准为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元;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15元;2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补贴0.2元。

有了地方政府的切实补贴和支持,各相关企业自然也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近日,据四川观察报道,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内的多家本地相关企业都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已作出了明确规划。

四川观察报道指出,2020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四川投资8000余万元,加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拟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05座(其中,公交站3座、高速快充站15座、城市公用站33座、小区充电站40座、专用站14座),建成充电桩约2000根,加上目前现有的站点,届时成都每5公里半径就至少有一个充电站。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切实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相关企业加大投入,必将有利于充电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在地方上进行落地。

事实上,不仅仅是成都,全国各地也都在有效地推进着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随后,当国家层面针对“新基建”的政策细则正式出台之后,也必将再对我国充电桩设施的完善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力。

马曰: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长两年,为广大的新能源车企带来了巨大的正向影响。而与此同时,由于“新基建”风的刮起,或也将带动着我国充电桩事业的迅猛发展。真正受益的自然是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说其迎来了真正的春天,亦不为过。

与此同时,我们也得保持清醒,因为目前新能源汽车过分依赖补贴、人们的安全、里程焦虑还未完全解除。新能源汽车赛道依然充满了变数和不确定性。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行符合当下时势所需的政策引导、市场调整,这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方向调整、用心程度把控,都仍将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政策利好、基建落地,使得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按下了“快进”,但究竟跑向何方,市场和消费者到底买不买账,还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企业充电补贴款是参考什么金额的

是假的。

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成都市建成投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规范管理。

2017年4月12日后建成投运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申请建设补贴,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新发展

01上海市

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

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新能源汽车专享度电补贴

综合考虑出租车油改电节省燃料费用和出租车日间补电运营时间损失、停车费支出等成本增加因素,以及驾驶员不敢接长单带来的潜在运营损失,按度电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

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补贴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并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对消费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以及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结算的电费和服务费,本市给予每位消费者5000元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补贴

(1)公共充电桩:“一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二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三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补贴上限电量1000千瓦时/千瓦·年)

(2)专用充电桩和换电设施:“一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二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三星”度点基本补贴元/千瓦时。(补贴上限电量2000千瓦时/千瓦·年)

02北京市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日常奖励标准为元/千瓦时,上限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电站考核评价结果情况分为4个等级,具体如下:

单位内部充电设施补贴

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功率为基准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03广东省深圳市

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在全市路内停车位,符合准停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此优惠政策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

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申请门槛:要求建设企业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04广东省广州市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1)充电桩项目:

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交流充电桩:按照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

对于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按照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点内平均每桩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2000小时,单个换电站点内平均每换电工位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3000小时。

05广东省肇庆市

直流充电桩:(各地当年市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85%/总申报容量kW)×申请单位经核查容量kW;

交流充电桩:(各地当年市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15%/总个数)×申请单位经核查个数。

06四川省成都市

充换电设施年度累计充电量(BOT充换电站除外),按照分段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投资主体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2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

07陕西省西安市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在2020年9月25日后(含)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文件执行期内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市级补贴标准为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元,其他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新旧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凡享受过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的主体,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个人充电桩补贴标准

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0000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相关目录;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应不少于70千瓦;纯电续驶里程(工况法)应不少于300公里等。

新建充电设施应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在个人产权车位(宅基地)的要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08 贵州省

建桩补贴

对非财政性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标准、接入全省统一信息服务平台的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直流桩200元/千瓦、交流桩100元/千瓦的标准,由省级财政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建桩补贴,市、县级财政参照省级做法给予一定补贴,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运营补贴

按为公交等特定行业服务的充电设施元/千瓦时、其它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公用充电设施元/千瓦时的标准,由省级财政根据充电量给予运营补贴。

09 山东省

设施奖补

按照单桩参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直流快充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万元/桩;交流慢充桩奖补300元/千瓦,奖补上限2000元/桩;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400元/千瓦,奖补上限4000元/桩。设施奖补金额不高于招标价格。

建设奖补

在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内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按照总投资扣除充电设施购置费用外剩余投资的40%给予建设奖补。

奖补比例:各地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和居民小区周边公里范围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少于总奖补资金的50%,或居民小区的奖补桩数不少于当地总奖补桩数的50%。

10 江西省

充电桩建设补贴

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

充电桩运营补贴

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统计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前8000万千瓦时充电电量构成信息,对所属各运营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

专用充电设施元/千瓦时、公用充电设施元/千瓦时。

11 吉林省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充电桩补贴标准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

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

12海南省

建设补贴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按照2020年前(含2020年)每千瓦200元、2021-2025年每千瓦100元,补贴上限2020年前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5%、2021-2025年不超过10%。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2020年底前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资金补贴,2021-2025年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资金补贴。

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运营补贴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至2025年。

2020年前补贴标准元每千瓦时,2021-2025年补贴标准元每千瓦时;

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为每千瓦不超过200元每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补贴

对充电设施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

(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6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交流充电桩: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充电设施项目补贴均含第三方验收费用。

运营补贴

对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设施运营的补贴按成本(或费用)的20%进行补贴。

充电设施建设成本(或费用)以实际结算发票为准。充电桩单台运营补贴上限电量为 2000 千瓦时/千瓦·年;充电插座单台运营补贴上限电量为 1000 千瓦时/千瓦·年。补贴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营补贴连续补贴 3 年。

14 河南省

充电设施建设奖补政策

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奖补;其他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2021年省级建设奖补标准退坡至30%,以后根据国家和省财政政策进行调整。

对协助业主报装自用充电设施且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的,由各地自主制定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激励政策。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建设推广情况给予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5000个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1万个以上的,给予26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2万个以上的,给予600万元奖补。

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机制

实行充电设施运营奖补政策,通过验收且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电设施,对按照30%以上标准享受省级建设奖补的,省级财政按照元/千瓦时标准予以奖补;

对按照30%以下标准享受省级建设奖补的,省级财政按照元/千瓦时标准予以奖补,每年每桩享受奖补的电量不高于10万千瓦时。

在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专用充电设施以及居民区内建设的自用充电设施,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分时共享系统,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纳入公用充电设施管理的,可按照以上要求申请省级运营奖补资金。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通过验收、月平均运行在线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电设施,省级财政按照元/千瓦时标准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予以奖补。

15河南省洛阳市

充换电设施建设奖励

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按照省财政奖励资金的30%给予奖励,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

停车、充换电费用优惠

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鼓励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费结合给予组合优惠。

16辽宁省大连市

充电桩建设补贴

(1)对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充电设施投资30%的财政资金补贴,各类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详见下表。

(2)在全市范围内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学校、医院、公园、体育场馆、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公共服务窗口(包括水、电、气、采暖、有线电视、联合收费)等主要城市公共服务单位配套开放停车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给子充电设施投资40%的财政资金补贴。各类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详见下表。

(3)对建设集中式充电站,在上述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总投资20%的财政资金补贴。

(4)本补贴所指充电设施投资包括形成被补贴企业固定资产的专门用于充电系统的配电、充电、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土建及外部公用电力设施等投入,本补贴不与其他政府资金补助政策兼得。

17安徽省

对单独报装的公用充电桩,按照元/kWh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取消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10000元/辆的充电费用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补助。

而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按照充电功率给予200元/千瓦的财政资金补贴,前提是,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且单个乘用车充电桩每月平均充电量不少于450度电。

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个的财政资金补助。

近期,为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全国多城市相继推出相关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发展政策。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目前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但总量依然不足。”所以,国内相关行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要有可视化突破,擅于抓住当下政策和市场机遇,才能促成充电桩行业的规模化发展。接下来,我们看看部分城市出台了哪些推动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

01成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成都市建成各类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意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多项具体规定。其中,要提升居民小区和新建建筑物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公租房小区及变配电容量受限的居民小区按照“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模式开展公用及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02哈尔滨

哈尔滨市近日出台的《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细则》明确,对于充电站(直流充电桩3个及以上)公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含省级资金补助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暂定年度运营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经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总量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单桩(单个换电工位)补助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1500小时。(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03重庆

3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补短板。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为加大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等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